烟草行业工商协同营销大事记

2008-10-04来源:东方烟草报
    2006年
 
  2006年4月,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了“工商一体、协同营销、和谐发展、共同发展”的工商协同营销理念,开启了行业工商协同营销的创新之门。
 
    2007年
 
  2007年7月17日,在全国烟草专卖局长、公司总经理座谈会上,国家局局长姜成康在报告中两次提及工商协同营销,一次是强调“全行业要努力在工商协同营销共育品牌上下功夫、求突破”,一次是要求“卷烟流通企业高度重视建立工商协同营销机制,在建设现代流通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007年8月23日,在“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第二次会议上,国家局副局长何泽华再次强调,工商企业要深入开展协同营销,更加注重培育品牌。
 
  2007年国家局《2007“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方案》中提到,“要以‘工商互动、协同营销’为关键,切实推进‘订单供货’向‘订单生产’延伸”。
 
    2008年
 
  2008年2月,国家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工商企业协同营销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为行业工商协同营销工作指明方向。
 
  2008年3月,中国卷烟销售公司《2008年工商协同营销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明确了商业以北京市局(公司)、广州市局(公司)两家为试点,工业以广东中烟、红塔集团、红云集团三家为试点,开展工商协同营销试点工作。
 
  至此,烟草行业工商协同营销工作正式步入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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