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县级专卖执法建设

2008-08-15来源:四川省剑阁县烟草专卖局作者:梁智康
  全面加强县级烟草专卖局执法主体建设是行业为积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强化县级局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加大市场监管和行业内部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树立责任烟草、诚信烟草、法制烟草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
 
  建设规范、文明、高效的县级烟草专卖执法主体,应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完善三项配套制度:
 
  一、内外沟通协调制度
 
  沟通协调是县级烟草专卖局的重要职能之一。县级局履行对内对外沟通协调职能,必须本着为辖区各部门搞好服务、协调好关系、营造好环境的宗旨,认真务实地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内外沟通协调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六个落实”:
 
  一是组织机构要落实。要建立沟通协调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
 
  二是制度规范要落实。要结合辖区内外沟通协调范围和主要内容,制定具体的沟通协调工作实施办法细则,明确沟通协调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基本方式、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为沟通协调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保障。
 
  三是定期例会制度要落实。县局每月或每季度要牵头定期召开沟通协调工作例会,通报当前工作情况,同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并对县局的沟通协调工作进行评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意见。
 
  四是“痕迹化”管理制度要落实。沟通协调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痕迹化”管理、过程控制和信息反馈,对每一协调事项的办理全过程进行一环不漏的记载,保留真实的痕迹。
 
  五是督查督办机制要落实。对凡已登记协调办理的事项,参与办理的各部门要相互监督,对经办人员、时间进度、存在困难、办理结果等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督办,确保所办理事项的效率和质量。
 
  六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落实。辖区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部门不能相互推诿职责,而应紧密协作,联手行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共同应对,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秩序的平安、稳定。
 
  二、文明规范执法制度
 
  建立规范文明的烟草专卖执法制度,必须遵循“以文明求规范,以规范促文明”的宗旨,突出“文明”,狠抓“规范”,促进二者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一是首先要始终坚持以“服务在先、检查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这一专卖执法人性化管理“三十二字方针”为指导,严格按照行业制定的《烟草专卖市场检查、路检路查文明用语》开展市场检查和路检路查工作,以“三十二字”方针和执法文明用语作为约束、检验专卖执法的行为准则。
 
  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采取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公开专卖行政执法程序、执法纪律、违规处理条款,聘请专卖执法社会监督员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对专卖执法行为依法进行有效监督,有力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增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三是科学制定化解执法纠纷、应对暴力抗法的应急预案,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前提下,县级局应积极与地方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公安烟草联合执法和协作办案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开展市场大检查、大要案件查处过程中,及时取得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协助,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和矛盾,妥善应对处置一些恶性暴力抗法事件,有力维护国家法律的正义和尊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烟草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专卖稽查人员“八条纪律”,自觉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投诉处理,不断提高案件查处率、投诉举报率、市场净化率和案件结案率,有效避免错案、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五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定期邀请地方法制、司法部门、法律顾问给执法人员上行政执法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演示等方式,不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丰富执法形象。
 
  三、专卖工作考核制度
 
  建设规范文明的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还必须建立一套科学、严格、实用的考核制度。首先要建立一支有力的督导考核队伍,落实考核机构、考核人员、考核制度、考核纪律,使督导考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监督,能确保督导考核制度得到坚持和落实,不流于形式和过场。
 
  其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质量标准督导考核细则》,明确评分标准和奖惩尺度,使督导考核工作有制度规范可依。第三要坚持定期考核制度,县局工作质量督导考核领导小组每月末应深入各岗位,对照各员《岗位工作(服务)质量检查考核表》,对关键业绩指标进行脱钩考核,严格评分,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对每月的工作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印证检查,逗硬兑现绩效奖惩,从而有力推动各员工作质量的改进和提高。第四要严格实行督导考核“痕迹化”管理制度,对每一次考核都要建立一整套资料,并按照考核时间顺序、资料类别、整理规范进行归档,确保考核评价结果有据可查,保证督导考核工作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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