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国际破题:中国烟草换个思路走出去

2008-02-21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文静
  2月14日,中国烟草在线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香烟出台的免税新规。这份编号为“国税发[2008]5号”的文件规定,今年起,随着国家烟草行业进出口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卷烟出口经营模式也随之变化,对三种经营方式下的出口香烟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中国烟草走出去已有客观条件,主观上也不乏此意向。1月18日,在2008年全国烟草工作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说:“组建中烟国际,就是要改变以前靠进出口公司来开拓国际市场,要以中烟国际为主导,以卷烟企业为主体。”他指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烟草的集中统一优势和规模竞争优势。实现中国烟草由一般贸易出口向境外办厂、建销售网络、跨国并购等方式的转变。
 
  事实上,在中国以外的国际卷烟市场,中国烟草的实际份额不足0.5%。这份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深深刺激了卷烟产销量、烟草资产总额全球第一的中国烟草总公司。
 
  对于急于走出国门的中国烟草业来说,合资无疑是一条捷径。中国烟草总公司日前就与拥有全球烟草市场15%份额的全球最大烟草集团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缔结了合作伙伴关系,在瑞士洛桑共同成立合资企业,利用后者强大的分销网络销售中国产品。首批从中获益的三个香烟品牌分别为RGD、Harmony和都宝,将通过菲利普莫里斯的渠道进入中欧、东欧和拉美。
 
  理顺进出口管理体制
 
  红云集团总裁朱绍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叹:“作为单品牌创税利最高的烟草工业企业之一,去年红云集团卷烟产销量突破300万箱。然而,走出去却不值一提,每年出口卷烟仅3.4万多箱。”
 
  他表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香烟要出口,审批的程序太多。国内任何一家烟草工业公司的烟草进出口业务,都要经过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代理和审批。
 
  成立于2000年的中烟进出口(集团)公司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更名而来,下辖各省级工业公司的口岸公司18家、参股公司7家、境外企业6家和驻外代表处1家。
 
  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成立之初,就是为了组织实施中国烟草“走出去”战略。然而,由于和各省级工业公司的口岸公司管理交叉,条块分割难以理清,集团管理和经营职能集于一身。
 
  “实际上,进出口集团扮演的是代理商和中间商的角色,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进出口管理体制工贸和商贸‘两张皮’。”国家局经济研究所刘海文如是说。
 
  如何实现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角色归位,国家局先从基层开刀。
 
  红塔集团企划科媒体专员陈松告诉记者,集团下属的云南红塔国际公司已经撤消了,并入了新成立的云南烟草国际有限公司。现在,红塔集团内部只剩下海外事务科,设在生产制造中心里。
 
  云南烟草国际有限公司是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在原口岸公司——中烟云南进出口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而成。该公司设在昆明,成立于去年初,总投资4亿元,对云南烟草进出口贸易统一归口管理。
 
  该公司的董事长由云南省中烟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姚庆艳担任,董事会成员6人,分别来自云南中烟工业公司、红塔集团、红云集团和红河集团。
 
  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张水长说,把云南的进出口业务归为一个拳头后,首要任务是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
 
  事实上,这只是从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剥离出来的一个口岸公司而已。2006年,国家局发文,18个口岸公司从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调整为省级工业公司的子公司。
 
  从此,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的管理角色定位逐渐清晰。然而,要想和国际化的大型烟草集团竞争,中国烟草还必须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组建的进出口集团向更符合市场经济的“中烟国际”转变。去年10月,筹备已久的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成立。
 
  记者从全国烟草进出口工作会上获悉,中烟国际主要承担三大职能:烟草专卖品国营贸易、进出口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行业境外投资管理。
 
  转变“走出去”方式
 
  “成立中烟国际,就是要理顺管理体制,让重点企业成为主力军,在境外实体化运作,真正实现落地生产和销售,这才是中国烟草走出去的唯一通道。”新华社经济分析师徐云波说。
 
  规模小、层次低,是中国烟草“走出去”面临的最大问题。
 
  徐云波指出,中国卷烟工业企业对国内市场的依赖度高达98%以上。2006年,全国出口卷烟33.2万箱,占卷烟总销量的比重只有0.81%;2007年为控制“出口倒流”,卷烟出口量下降到30.8万箱,占卷烟总销量的比重降低到0.7%。其中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出口量超过10万箱,其余16家省级工业公司出口量均在2.5万箱以下。
 
  从出口情况看,2006年全国共有68个品牌出口到36个国家,出口量超过1万箱的国产卷烟品牌只有7个。
 
  总体上看,由于规模小、渠道分散、基础较弱等,中国卷烟品牌在拓展国际卷烟市场方面水平较低。
 
  其次,中国烟草“走出去”主要以出口贸易和合资办厂为主,形式较为单一。除了一般贸易外,从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烟草企业开始在境外合资建生产厂,目前在境外建立了9家卷烟生产企业。
 
  1993年,曲靖卷烟厂在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建立了果敢卷烟厂,注册资金人民币430万元,由第一特区主席彭家声、曲靖烟厂和香港天成(太平洋(爱股,行情,资讯))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年生产能力1万箱。2005年,果敢卷烟厂投资主体变更为红云集团。
 
  1998年,红塔集团在香港建立了红塔国际有限公司。2001年完成股份重建后,红塔集团控股70%,仁恒国际投资公司持股30%。
 
  广东中烟工业公司在柬埔寨和澳门分别有威尼顿集团有限公司和金叶卷烟厂(澳门)有限公司。威尼顿集团成立于1993年,投资方为广东中烟公司(80%)和亚细安国际有限公司(20%),2006年销量5.9万箱,产品主要有“利是”、“吴哥”、“皇冠”等。金叶卷烟厂澳门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广东中烟、广东省烟草公司和香港金叶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组成,分别占55%、26%和19%的股权。
 
  此外,吉林烟草工业公司在朝鲜、海南红塔在老挝,陕西中烟在罗马尼亚、蒙古等也建有合资生产厂。“从目前进出口发展的态势来看,虽然不排除在少数市场、少数品牌可能还有发展的空间,但总体来说,一般贸易已经走到了尽头。”姜成康在不同场合表达了他的判断。
 
  有专家分析,这是因为高额的关税会大大增加销售成本,而且,一般贸易的方式不可能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由于相关的政策限制,烟草工业企业也无法形成有效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持和保证。徐云波说,卷烟出口还存在走私回流现象。前些年,中国有些卷烟生产企业为树立品牌形象“为出口而出口”,部分产品出口以后打个转又回来。出口卷烟回流后价格很低,自然受到疯抢,这不但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不利于培育名牌。
 
  徐云波指出,中国烟草企业过去在境外投资办厂,通常是以翻新后的二手设备作为股份,与贫穷落后国家的企业或个人合资办企业,绝大多数合资企业在技术装备、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均较为落后。
 
  因此,徐云波认为,既然国家局确定了重点企业是中国烟草“走出去”的主力军,现在,在国外设的厂绝不能再是淘汰设备或低次原辅料的“消化地”,无论建厂还是建网都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
 
  更重要的是,在经历了以出口贸易、技术引进为重点的对外合作模式后,对外投资应逐渐转向境外上市、股权置换、跨国并购等国际通行的跨国投资方式。他认为,中国烟草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今后与境外烟草公司开展战略性合作、跨国并购、股权置换甚至在海外建立烟叶种植基地等方式都可以考虑。
 
  徐云波说,中国烟草工业企业完全可以像中石油在海外买油矿一样,在海外建原料生产基地。比如,巴西津巴布韦的烟叶好,中国企业去买地,既保证了优质原料供应,又解决了劳务输出。
 
  而在投资领域上,他提出,要重点关注实行国家垄断经营而又准备实行私有化改革的烟草企业,譬如埃及、越南、泰国、保加利亚等国家的烟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迟早都要被并购,而其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又是中国烟草比较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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