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华在考察湖北烟叶生产和烟水配套项目时强调

2006-02-23来源:东方烟草报社 作者:鄂烟办
      2月14日至19日,国家局纪检组长潘家华一行赴湖北考察烟叶生产及烟水配套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在听取了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汇报后,潘家华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湖北省局(公司)在烟叶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对烟水配套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表示满意,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局烟叶生产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规范行为,控制规模,防止烟叶超种超收。要坚决贯彻国家局关于烟叶生产的要求,高度重视烟叶生产过热的苗头,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烟叶超种超收。具体要做到“三控一抓”,即控制烟种、控制供苗、控制收购资金。抓合同签订的质量,要在控得住上下功夫。湖北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好今年烟叶生产计划,稳定烟叶种植规模,确保烟叶生产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管理,确保烟叶基础设施质量。各烟叶产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特别要注意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生产方式等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当前,对现有施工项目的建设和已竣工项目的验收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管理,在建设资金的使用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是加大投入,加强烟叶基层站点及烟叶技术队伍建设。烟叶工作要坚持重心下移,着眼基层,加强烟叶基层站点建设;要加大投入,对条件落后的站点进行改造,改善硬件环境;同时,要加强对站点人员和烟农的培训,提高烟叶工作的整体水平。要高度重视烟叶技术队伍的建设,关心烟叶技术人员的生活,适当提高待遇,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
    潘家华强调,要加强对打叶复烤企业的管理,严把打叶复烤关,通过探索建立驻厂员制度,为从源头打假开辟新的有效途径。要认真总结部分烟区已成立的烟农协会和烟农互助组的经验,在改革烟叶生产组织方式上作进一步探索与创新,不断适应烟叶生产规模化和市场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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