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烟叶生产不等于扩张规模

2005-11-02来源:烟草市场作者:江枫
    今年烟叶生产可谓先忧后喜。忧的是粮食价格居高不下,烟粮比较效益有所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呈持续上升势头,烟叶主产区又普遍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喜的是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国家局及时、正确地作出决策,加大对烟叶生产的扶持力度,提高烟叶收购价格;各级烟草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决策,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再传好的消息: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收购烤烟167.55万吨,同比增加46.1万吨,烟叶生产连续8年保持了平稳发展。
 
    面对喜讯,有的烟草公司希望将烟叶生产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的地方政府期待着烟叶生产能给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的烟农则把烟叶生产看作家庭致富的有效途径。很多地方产生了要计划、上规模的念头。
 
    我们都很清楚,烟叶作为卷烟这一特殊产品的原料,由于用途的单一性,导致了生产的特殊性,必须严格实行计划生产,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国家局每年下达的烟叶生产收购计划,是基于大量调查研究、根据市场需要确定的,是严格遵循客观实际的。任何超计划种植、收购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也是违背客观实际和市场规律的。经验告诉我们,热情过于高涨导致的后果往往就是计划观念淡化,将国家局提出的加强烟叶工作的有关部署仅仅理解为增加产量、扩张规模。
 
    国家局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烟叶生产的基础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行业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烟叶生产条件;加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科学制定烟叶生产发展规划,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这些基础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可以藉此稳定烟农的积极性,但绝不等同于盲目增加烟叶产量,扩张生产规模。
 
    在全国烟叶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局领导一再强调,要统一认识,理智客观地看待烟叶生产所取得的成绩,将稳定规模作为当前烟叶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的局面。各地要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收购,用合同制保证计划的落实到位。对于超计划违规操作者,要严肃惩处。
 
    每个烟叶产区都应切实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谋求行业平稳发展的高度,正确分析当前烟叶的供需矛盾,认真理解稳定规模和加强烟叶基础工作之间的关系,严肃对待和严格执行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确保烟叶生产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来源:东方烟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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