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整顿:制止混乱,务求公平

2005-09-12来源:烟草市场作者:张筱茜
近几年,在烟叶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净化市场,今年,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涉及了整个烟草行业,从烟厂、打叶复烤厂、烟丝厂到烟叶生产单位(烟农)、烟叶经营单位,国家局在政策措施上采取了统防统治,实施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烟草市场更加公开、公平。
早在2000年,国家局就提出“严格控制烟叶种植面积,坚决整顿烟叶流通秩序”。2001年,国家局召开会议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经济秩序,使烟草行业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在2003年全国烟叶交易会上,姜成康局长提出,要以市场为导向,保证烟叶结构与卷烟结构的平衡,巩固烟叶的生产流通秩序。据东方烟草报报道,2005是规范烟叶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新起点。何泽华副局长多次强调,要加强行业自律,切实整顿烟叶流通秩序;张辉副局长要求进一步巩固烟叶流通秩序整顿成果,严肃查处烟叶违纪案件。
为了规范烟叶生产经营活动,国家局还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烟叶调拨价格管理办法》、《关于烟叶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烟叶专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实施意见》、《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烟叶流通秩序的通知》、《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方案》、《整顿和规范烟叶生产经营秩序的工作中建立案件快报制度》……
问题:不尽规范
近几年,国家局结合行业实际,正确处理了工业、商业、烟农和政府的利益关系,取得了“四满意”的良好效果,捍卫了烟草专卖法的尊严。但在烟叶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纪违规现象也时有发生:个别烟草公司或烟叶收购站违规从烟贩手中收购烟叶、个别复烤厂违规加工烟叶、个别单位违规存储烟叶、工商交接中烟叶等级评定违规等等。其中烟叶收购作为烟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出现的问题较为复杂:不按合同收购、无合同收购、不执行全等级收购;毗邻地区跨地域收购、烟叶跨地区流动;压级压价收购或抬级抬价收购;实行价外补贴,导致收购价格混乱等。
为了保证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改善烟叶市场环境,国家局对烟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顶风违纪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处。2004年共查获烟叶违纪案件22起,数十名参与烟叶违纪经营的责任人受到了开除、留用察看、撤职、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国家局在集中开展整顿和规范烟叶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中,一方面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健全相关制度,从而形成长效机制,保证烟叶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策略:全程管理
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涉及整个烟草行业,从烟厂、打叶复烤厂、烟丝厂到烟叶生产单位(烟农)、烟叶经营单位,所以国家局在政策措施上采取统防统治,实施全程管理,确保每一个链条都能正常运转。
严格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的签订和落实。在烟叶移栽结束后,各烟叶产区的省局整顿办和烟叶部门要充分利用烟叶信息管理系统,对重点烟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抽查和核实,重点核实烟叶种植农户、种植面积、种植田块、烟叶生产农用扶持物资的使用等。
加强对烟叶收购环节的管理监督。针对烟叶收购采取入户预检制、烟叶收购工作前移的特点,各省级局(公司)要严格要求预检员按照烟叶收购工作规程入户预检,做好工作记录,防止烟贩插手烟叶收购,防止烟叶收购站虚开烟叶收购发票和擅自提级提价套取现金,防止烟叶收购站虚提烟叶生产扶持费等现象。通过共同打击跨地区收购及倒卖烟叶,协调各方关系,从而进一步加强烟叶专卖管理。
加强对工商企业烟叶生产扶持资金的支出管理。随着行业对烟叶生产工作扶持力度的加大,烟叶生产扶持资金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各省级局(公司)应加强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使扶持资金真正用于烟叶生产的基础建设,用于提高烟农收入,用于解决烟草“三农”问题,体现烟草行业对烟农的关怀。
加强对烟叶仓储的管理。各烟叶经营单位、烟叶收购单位、各省级工业公司所属卷烟工业企业在烟叶调拨工作开展之前,都要将烟叶仓储地点、规模报省级局整顿办及专卖部门备案。各仓储单位要建立起完善的烟叶储存管理办法,做到调入调出手续完备,报表、账册及时准确。国家局整顿办及各省级局(公司)整顿办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复烤企业要依法依规组织复烤加工。复烤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局规定的工商双方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烟叶复烤、加工,完善复烤企业委托加工管理制度,明确复烤加工环节中的各项职责和权限。国家局将会同中国烟叶公司等相关部门对复烤企业进行检查。
加强对工商企业间烟叶交接环节的检查监督。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工商企业要实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烟叶货款和烟叶加工费直接结算。卷烟工业企业严禁采购系统外烟叶,防止烟叶流通主渠道违规现象的发生。
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省级局(公司)要高度重视各类举报案件的调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烟叶生产经营秩序全过程的整顿,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和健全制度的同时,对烟叶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内外勾结、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关责任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案件快报制度》,对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涉案烟叶数量在100吨以上的;涉及超计划种植烟叶案件,计划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实际种植面积超计划10%以上的县,或计划种植面积2万亩以下,实际种植面积超计划20%以上的县;涉案人员中有地市级局(公司)主要领导、省级局(公司)和中烟工业公司正处级(含)以上干部、工业企业主要领导的;突发性且影响大的违规案件,要一事一报,发现即报,突发性案件应在案件发现或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上报。
目标:净化市场
全国烟草行业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是在国家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局整顿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党组领导,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整顿办作为专业骨干,有关业务部门全力合作,制定集中开展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工作方案。
通过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使烟叶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烟叶生产经营效益大幅提高,烟草市场更加公开、公平,烟草行业发展更加稳定。正如国家局整顿办副主任李鸣在全国烟叶收购工作现场会对与会代表说的那样:“我们要以贯彻全国烟草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会议精神为契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明的纪律,搞好今年的烟叶收购工作,向国家、向行业、向烟农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来源:经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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