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县2017年烟基建设项目调研报告

2017-11-29来源:安福县烟草专卖局作者:邹军

  在上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2017年认真落实国家局“科学规划、精心实施、严格管理、加强领导”的工作要求,严格实施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标准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现将项目总体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烟水烟路配套工程。

  1、安福县2016年度建设了寮塘乡株木江村、寮塘乡思塘村、严田镇土桥村、洋门坊下村、洋溪镇塘里村、洋溪镇窑家村、洲湖镇百丈村、洲湖镇王屯村、竹江乡中团村9个项目的烟水烟路工程项目,工程概算投资1619.07万元。所有项目已通过市县局验收,现在在进行审计。9个项目区共完成单体项目215个,建设长度为84.594千米。

  2、安福县2017年度建设竹江乡观溪村、寮塘乡口塘村、严田镇青桥村、严田镇岩头村、洋门乡甘溪村、洋溪镇合村村、谷源山林场、洋溪镇枧田村8个村的烟水烟路工程项目,工程概算投资1634.51万元。八个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安福县招投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了8家中标单位,现各项目工程已陆续进场施工。

  (二)2017年购进农机具140台,全部配置于烟农专业合作社,其中整耕机械4台(轮式拖拉机)、翻耕机4台、旋耕机4台,起垄机19台、移栽机械打穴器20台,开沟机培土机55台、播种机1台、辅膜机25台、水肥一体机2台、编烟机2台、剪叶机4台。

  (三)安福县2016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援建点11个,烟草援建资金830.0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安福县2017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烟草援建点9个,援建资金470万元,现都已走招标程序。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做好2017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等工作,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有关组织机构。

  一是调整充实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县烟办主任,县烟草局局长担任,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招投标中心、县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烟草局(分公司)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烟办主任、县局(分公司)副经理担任。

  二是成立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组长由县烟办主任担任,各烟水烟路项目乡镇烟叶分管领导和烟草局(分公司)烟叶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烟水烟路项目村支部书记、县基础办人员、县烟草局(分公司)烟叶生产人员和烟站站长、驻村责任烟技员以及烟农代表组成。

  三是成立了以县烟草局(分公司)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基础办主任为副组长,县基础办人员、烟叶生产人员、财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等为成员的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验收组,负责组织全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验收工作。

  (二)严格实施程序,抓好规范管理。

  一是做好项目的选点、申报工作。县基础办认真组织种烟村组和合作社申报项目,并对各项目点实地进行考察,结合实地情况优中选优,最后确定建设项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进行了申报。

  二是搞好勘察设计。本着“科学合理、系统设计、人性化设计、整村推进”的原则对烟水烟路项目进行设计,确保项目初步设计立足实际,切实可行。编制了初步设计,并上报省、市局(公司)进行评审。

  三是规范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烟水烟路配套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符合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由县烟草专卖局与项目业主签订补贴合同,再由项目业主单位与该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建设规格、建造标准、工程数量、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期和资金拨付方式等;烟草农机具以合作社申请委托,市局统一招标采购的模式,通过与合作社(或村委会)签订补贴协议,明确农机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育苗设施通过合作社(或村委会)申请委托,由市公司统一招投标购置,并与合作社(或村委会)签订补贴合同。

  四是开展岗前技术培训。为规范过程管理,提高建设水平,打造精品工程。本县在确定施工方后,及时组织施工方、监理方、烟叶生产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业主等人员学习国家局、省局制定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细则、建设规范、建造标准、签证管理办法等文件、技术标准和有关程序,并要求在工作中加以贯彻执行。

  五是健全项目监督机制。为确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质量,实行了群众、烟技员、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县公司现场监督的模式。各项目村成立了质量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干部、小组长、理事会成员等组成。县基础办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驻村烟技员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各工程项目点委派一名监理驻点抓施工质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县基础办组成检查小组专门负责检查项目建设情况。

  六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使用程序,补贴资金经过申报、核实、公示、审批、报账、拨付等环节,切实加强资金拨付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督。

  七是认真做好项目的建档工作。配备了专职的档案管理员,每个项目都有一套完整资料建档管理,及时搜集资料并充实档案内容,做到档案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完整、字迹清楚、签字手续完备。同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等现场档案资料。

  八是精心组织实施,搞好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基础办组织基础办人员、烟叶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监理、县局纪检监察人员、烟草站长、驻点烟技员、项目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业主)等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逐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严格按要求进行,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制。同时按有关规定分项目建立了项目档案,确保了项目验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项目主体下发整改意见,责令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九是规范建后管护,确保永续利用。项目工程完工后,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建后管护上,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强化项目管护,建立了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的基础设施项目管护运行机制。明确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权归属村民委员会、烟叶专业合作社集体所有,并与之签订了管护协议,制定了管护工作制度,由项目业主选举产生若干管护人员,成立项目管护机构,并落实了管护报酬。及时督促业主按照江西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转发的《江西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后管护办法(暂行)》中的有关条款做好建后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十是完善考评价体系,提升质量进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应坚持“加强基础管理、层层严格把关、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建设质量”的原则。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以乡镇为单位,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15天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如验收合格,按原计划资金拨款;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对施工单位给予严肃处罚,并不予以拨付款项。对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工程质量较差、造成基础设施使用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工作中存在不足

  1、前期规划不够精细,由于前几年烟叶生产的大力推广,本县近几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量大、任务重,且规划设计、评审、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时间紧凑,在前期规划工作中时间少,难以做到精细设计规划,随着今后项目的减少,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一定做到精细化管理,杜绝后期设计变更大的问题。

  2、管护资金有待进一步落实;根据《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法(试行)通知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修复管理办法通知》文件要求,县政府每年需在烟叶税中提取3%作为烟基项目的管护资金,县局已加强与县政府的沟通,但目前资金使用方面还无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3、农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现农机补贴对象均为合作社,合作社条件差,管理水平低。

  四、今后工作的计划

  1、认真做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总结。今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局、省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努力改进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工作水平。

  2、加强已建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对已建工程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督促管护主体和业主切实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发挥长期效益。

  3、完善合作社农机配置,对合作社申报2017年农机补贴后所需资金进行落实,杜绝个人出资或贱卖行为,严格把握合作社农机资产;做好2017年度农机棚项目的建设工作。

  5、完善基础设施档案,争取完成一个项目结束一个项目的档案收集工作。规划下一步档案收集,将档案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6、做好下一年度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下一年度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科学规划、系统配套和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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