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开展2014年烟叶订单生产试点工作印发通知,强调要继续探索订单生产试点工作,把订单农业作为提升烟叶有效供给能力的关键举措。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要以工业企业品牌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卷烟品牌发展原料需要为目标,以田间消化处理不适用烟叶为抓手,深入推进烟叶资源配置方式改革,为“原料保障上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通知明确,2014年在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安排烟叶订单生产试点基地单元72个,对应浙江、湖南等省级工业公司10个,订单需求量329.8万担。基本使工业需求满足率达到95%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对试点单位,国家局将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市场形势、技术措施、扶持政策的宣传活动,使地方政府和广大烟农充分了解烟叶订单生产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烟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对订单生产目标任务、具体标准、工作步骤、政策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推行标准生产,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要强化工商深度协作。省级局(公司)要积极与对口工业公司就技术方案、工作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讨论,按照品牌需要组织烟叶生产收购;工业公司要密切配合,在技术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方面加大参与力度。要维护烟农合理收益。正确使用烟叶订单生产专项扶持资金,严格执行扶持标准,规范扶持资金发放手续,确保专项扶持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烟农切身利益。要严格落实“全收全调”原则。采取封闭运行方式开展试点,商业企业要对试点区域烟叶全部收购,工业企业按收购原级全部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