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1 2011年5个烟叶产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情况
图表2 2012年13个烟叶产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情况
图表3 2013年17个烟叶产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情况
优化烟叶结构即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工作起始于2011年。这项工作为“卷烟上水平”特别是“原料保障上水平”,为顺应行业卷烟品牌发展、缓解烟叶原料供需结构矛盾、提升烟叶发展水平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
工作初衷
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卷烟上水平”的关键一年。随着“532”、“461”知名品牌的加快培育和发展,优质烟叶供应趋紧、不适用烟叶库存增加的矛盾愈加突出。据统计,2010年6月底,全国烟叶库存达到8548万担,可以满足31个月卷烟生产的需要。而2011年6月底,预计全国烟叶库存总量将增加550万担,在9100万担左右,可以满足32个月以上的卷烟生产需要,其中全国工业不适用烟叶(烤烟片烟)库存达到406万担。一方面是烟叶库存不断大量增加,面临资源浪费和资金占用的实际压力;另一方面是“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使工业真正需要的高等级原料供不应求。在这种数量与质量难以平衡的窘迫情况下,国家局提出优化烟叶结构、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的工作措施。
2011年,在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局确定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工作方案。经批准决定,率先在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山东五省全面开展处理烤烟不适用烟叶工作,在湖北、河南、江西、重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国家局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下部烟叶清除掉1~2片烟叶或顶部烟叶清除掉1片烟叶,每亩补贴烟叶损失60元。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国家局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有关产区公司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关于开展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技术指导、检查验收、专卖监督等分支机构。二是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产区公司要加大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印发挂历和漫画、发放明白纸、举办烟农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烟叶生产政策,宣讲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相关措施,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明确重点环节,规范操作流程。各地统一按照宣传发动、签订合同、登记在册、张榜公示、发放通知书、处理鲜烟、检查验收、建立档案、兑现补贴、公示结果的操作流程,推动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稳步实施。四是严格考核验收,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产区公司切实加强过程控制,制定考核验收细则,明确考核内容与奖惩办法,组织不同形式的不适用烟叶处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部门及个人月度、季度绩效考核挂钩。五是探索科学处理,注重综合利用。各有关产区按照简便快捷、经济有效、综合利用的要求,在不影响田间卫生、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处理地点和方式,妥善处理清除的鲜烟叶,达到处理到位、降低费用的目的。六是及时兑现补贴,保障烟农经济效益。有关产区积极维护和谐稳定的收购环境,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方式,结合田间检查验收结果和下低等烟叶比例控制情况,兑现优化烟叶结构补贴,确保烟农利益不受影响。
初见成效
优化烟叶结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不断总结创新改进的基础上,在国家局的统一部署下,在主要烟叶产区领导重视和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该项工作三年迈出三大步,很快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011年,九个开展试点的省(市)处理不适用烟叶面积为1361.4万亩,占当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的73.3%;清除鲜烟叶3033.3万担,折合干烟叶约347.6万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山东五个烟叶产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情况见图表1)。
2012年,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在九省(市)的基础上,又扩大到广东、广西、福建、陕西等共计十三个烟叶产区继续试点试行。当年,国家局部署作了进一步调整,明确下部烟叶可清除掉2片烟叶,顶部烟叶可清除掉1片烟叶,每亩补贴烟叶损失调整为75元。据统计,十三个省(区、市)优化烟叶结构面积为1963万亩,占全国烤烟种植面积的92.6%,清除鲜烟叶约4710.3万担,折合干烟叶约551.6万担(各产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情况见图表2)。其中,清除底脚叶2932.3万担,折合干烟叶310万担;清除顶叶1778万担,折合干烟叶241.6万担。
2013年,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在十三省(区、市)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安徽、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国家局出台规定,明确下部烟叶可清除掉2片烟叶,顶部烟叶可清除掉2片烟叶,每亩补贴烟叶损失调整为170元。据统计,全国17个省(区、市)的93个地(市、州)在2083.58万亩烟田开展优化结构工作,占全国烤烟种植面积的96%以上,共处理烤烟不适用鲜烟叶约8451.12万担,折合干烟叶约1047.75万担(各产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情况见图表3);收购上等烟比例为58.96%,比试行优化烟叶结构前的2010年上等烟比例45.04%高出13.92%。
经验分析
优化烟叶结构工作2011年在云南省试点试行。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云南省局(公司)迅速行动,认真调研,深入分析,科学研究,精心组织,很快出台了提高优质烟叶有效供给实施意见、优化烟叶结构清除不适用烟叶田间生产技术规范、不采烤烟叶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坚持控制总量、坚持需求导向、坚持服务烟农、坚持合理留叶、坚持严格操作、坚持科学调度的“六个坚持”基本原则,制定了“严格计划安排,规范合同签订,强化标准化生产,合理确定田间消化鲜烟叶的部位和标准,统一处理田间消化的鲜烟叶,明确田间消化烟叶的责任主体,强化田间消化鲜烟叶的督促落实,抓好成熟采摘和科学烘烤,加强入户预检,严格合同收购,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加强专卖管理”十二项具体措施。在云南省局(公司)的科学管理、统一部署、细致运作下,优化烟叶结构工作一炮打响。云南省2011年清除鲜烟叶占全国试点总量的54.6%,2012年清除鲜烟叶占全国试点总量的39.0%,2013年清除鲜烟叶占全国试点总量的28.9%;收购上等烟比例由2010年的50.14%提高到69.87%。云南省为全国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带了个好头,树立了样板,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任重道远
2014年,国家局提出了“坚守一条红线,提高三个水平,夯实两大基础”的要求。其核心就是坚守烟叶收购4700万担的红线,也就是在去年收购5200万担基础上,调减500万担;烤烟种植面积调减200万亩。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客观上要求:一是在烟叶生产上,控制烟叶的种植面积;二是强化措施,合理留叶,在田间妥善处理不适用鲜烟叶。为了保障做好这项工作,国家局今年调整了部署规定:下部2片叶仍在田间清除,补贴标准控制在每亩50元以内;针对上部2片叶拟设置鲜烟叶田间称重补贴和烤后收购两种方式。对上部2片正常鲜烟叶(不含病残叶及长度小于40厘米的叶片),按照0.90元/公斤的价格开展鲜烟叶田间称重补贴,鲜烟叶称重后要现场做销毁处理;对不愿意处理鲜烟叶的烟农,仍采取烤后收购的办法。
在具体工作方面,我们应该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三项措施的落实。一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气候特点,修订完善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认真落实烟叶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科学合理确定田间不适用鲜烟叶的部位和数量。在不影响烟叶正常生长发育和成熟的前提下,依据市场需求与生产实际的等级结构差异,确定所需处理的田间鲜烟叶的部位和叶片数。二是原则上要求对每株烟下部2片底脚叶和上部1片顶叶(传统打掉的脚叶和常规打掉的顶叶除外)不采烤,统一清除底部2片光照不足、发育不良、病斑较多、长度达不到要求、烤后品质较差的脚叶。三是明确责任,规范流程,严格组织验收,明确处理田间不适用鲜烟叶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坚持谁生产、谁处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坚持责任到人、考核到片,确保田间消化鲜烟叶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明晰工作流程,抓好宣传发动、签订合同、登记在册、张榜公示、发放通知书、处理鲜烟、检查验收、建立档案、兑现补贴、公示结果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推动不适用鲜烟叶处理工作的稳步有序实施。五是认真复查复验,严格组织检查验收,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及评价结论负全部责任。强化痕迹管理,建立档案,留存销毁图片,做到验收到位、核实到位。五是规范程序,落实补贴,切实保障烟农利益。不适用烟叶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且交售的下低等烟比例在合同签订范围之内的,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次兑现补贴的办法。六是做到张榜公示。在合适的范围内,及时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和举报电话等内容,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七是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针对不适用烟叶处理工作开展专卖监管检查,防止不适用烟叶流入非法市场。
优化烟叶结构是一项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的复杂工作。在国家局的正确领导下,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导向,坚持正确的措施,就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效,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