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木之长,固其根本;欲流之远,浚其泉源。要实现“卷烟上水平”,烟叶原料是不可或缺的“本”和“源”。
面对“532”、“461”品牌发展目标,知名品牌在客观上正需要大批量结构合理、质量均衡、稳定供应的烟叶原料。而严峻的事实是,一方面烟叶库存总量在逐年增加,截止到今年6月底,行业卷烟工业企业的烟叶库存可以满足31个月的卷烟生产需要;另一方面,由于重点卷烟品牌快速发展,优质烟叶供给日趋紧张,烟叶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今年四月,国家局发布了《2011年烤烟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工作的意见》,开始在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山东5省全面开展处理烤烟不适用烟叶工作,并在湖北、河南、江西和重庆等省(市)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试点。今年进入烤烟移栽期后,贵州省等烟区却遭遇了严重旱灾。
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工作以及部分烟区突如其来的重大旱情,相关烟叶产区应充分认识到优化烟叶结构事关“卷烟上水平”发展全局,必须从战略高度精心谋划,继续积极响应、广泛宣传、精密部署、迎难而上,为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优化烟叶结构,要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卷烟品牌发展需要组织烟叶生产,是烟叶生产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所在,也是优化烟叶结构的出发点和起点。卷烟工业企业不仅要提报原料需求总量,而且要提报具体结构,适当选择一些单位进行试点,充分发挥需求对生产的导向作用,把不适用烟叶尽最大努力处理在生产环节,既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又避免造成损失浪费。
优化烟叶结构,要坚持服务烟农。保障和提高烟农收益是优化烟叶结构的基本原则,烟农愿意,优化工作才能顺利开展。相关烟叶产区应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尊重烟农意愿,优化烟农服务,把行业的需求意愿变成烟农的自觉自愿行动并认真落实补贴政策,充分调动烟农积极性和主动性。
优化烟叶结构,要坚持标准化生产。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科学合理留叶是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的前提。要在遵循烟株生长发育规律基础上,明确不适用烟叶处理范围,制订严格的烟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科学合理的留叶数量,将低次烟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不适用烟叶得到有效处理。
优化烟叶结构,要坚持规范运作。在生产环节处理不适用烟叶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职工作用,把各项工作认真落到实处;明确烟农或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制订工作流程和验收细则,规范不适用烟叶处置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实施过程监控,严格组织检查验收;在不污染环境、不影响田间卫生的前提下,按照就地就近处理的要求,指导烟农统一规范处理并积极探索不适用烟叶的综合利用技术和途径。
优化烟叶结构,还要坚持统筹安排。在生产环节处理不适用烟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到生产布局调整、基地建设、价格补贴、原料调拨等众多环节,优化烟叶结构,要将各项内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形成整体工作联动的良性局面。
新形势催生新思路,新工作面临新挑战。今年是行业全面推进“卷烟上水平”的重要之年,也是优化烟叶结构的第一年。全行业要充分认识到,优化烟叶结构事关“卷烟上水平”大局,无论面对任何困难,都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532”、“461”品牌发展目标的实现贡献应有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