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土地流转难题 促进烟草规模化种植

2008-01-07来源:嘉禾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作者:李园
     烟叶规模化种植是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的必经途径和重点内容之一。而土地资源是烟叶生产的关键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文简称土地流转)问题是制约规模化种植的“瓶颈”。

  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乡镇企业发展及农业经济的多元化,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大量转移,烟农队伍流失严重。部分农民离开土地是大势所趋,既为烟叶生产的稳步带来严重影响,也为烟叶生产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提供了土地流转条件。因此,实现烟叶规模化种植,必须首先研究和解决种烟地块的流转问题。通过土地的有偿流转,集中一定规模的土地和劳动力进行集约化生产经营。根据目前农村土地长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解决种烟土地的流转难题,促进规模化种植,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有以下五种模式可供借鉴:

  烟农自发性租赁促流转。

  这种模式是在县、乡政府和烟草部门扶持政策的激励下,由种烟大户或专业户在本乡、村附近自找门路,采取通过亲朋好友,熟人介绍,自己登门联系等方式,与劳力不足、种烟技术差或面积零星分散和不愿种烟的农户协商,签订租赁承包土地协议。这种模式由农户自由双向选择,无须政府出面,也不要政府协调,手续简便易行,遗留问题较少,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方法。目前,在湘南地区租一亩地种烟,年租金为250—300斤稻谷,折合人民币300元左右。

  乡村协调引导连片流转。

  这种模式是由村委会牵头、乡政府出面、烟草部门支持,做好土地流转的宣传、协调、中介、租赁工作。具体作法是先由乡镇政府在深入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连片的宜烟土地,挂牌划线,建立基本烟田种植区,张榜公告。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宣讲“村规民约”,并做好宣传鼓动工作,鼓励劳力少、技术差、面积小和不愿种烟的农户出让土地,租赁给种烟大户或专业户承包种植,协商好土地转让租金和租期,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协调落实转包户和承包户接头,实现土地有偿流转。

  种烟能手跨乡(镇)承包种植。

  对宜烟田有限、生产规模基本饱和的老烟区,由县、乡烟草工作办公室引导种烟能手跨乡(镇)承包,与当地农户开展互助合作种植,既促进了土地流转,又起到种烟大户生产示范样板作用。湖南嘉禾普满乡种烟能手雷柏青,因自家田土有限,不能形成规模,今年到50多公里外的盘江乡承包42亩田土种烟加,当地乡政府在土地、烤房租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和适当补助。跨乡种烟不但使雷柏青种烟收入达到8万多元,还带动了一大批农民种烟,为当地开辟了一条致富途径。

  “股田制”。

  该模式是由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公司等烟叶生产组织采取支付土地租金、鼓励农民带田入股进入公司或租股给公司的一种土地流转机制的探索,入股的农户在获得土地租金的同时,作为企业员工在公司从事烟叶生产领取工资,并参加利润分红。这种“股田制”,租股结合,离而不脱,带田入股,脱而不离,是一种新的土地集中流转模式,走出了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构建经济联合体,整合土地、技术、资金等资源,进行高效益生产的新路子。入股的农民每年可享受“土地租金+按股分红+劳动工资”等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

  土地入股整合后发包实现流转。

  这种模式是以村民小组为龙头,在自愿原则下,将各家各户每人份的宜烟土地入股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按区域化原则对土地进行整合,聚零为整,聚小为大,把分散的小田整合,成每块至少15亩的大田,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内对外发包。收取的土地承包费(租金)由村民选出代表组成管理小组进行管理,原则上入股份额为准,平均分配给入股农户,如经大多数村民同意,也可将土地承包费用于公益事业。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实现土地有序流转,整合土地资源,促进烟叶规模化种植,为实现由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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