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烟草2014年前2月税收达1.61亿

2014-03-28来源:中国税务报

  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国税局和米东区国税局了解到,2014年前2个月,新疆烟草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61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25.37%。

  据悉,新疆烟草公司缴纳税收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销售收入比2013年同期增长。如传统节日元旦、春节等的节假日经济带动刚性需求,刺激收入增长,致使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34万元,增长3.23%。二是进项税额比2013年同期减少。由于购进的卷烟原料比上年同期减少4.15%,导致进项税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07%。三是销售费用比2013年同期下降,减少了税前扣除。即该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厉行节约的政策,加强管理,压缩了业务招待等方面的费用,致使本期成本费用率为80.5%,比上年同期下降4.1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2010年~2013年,新疆烟草公司缴纳国税税款分别比上年增长34.9%、17.3%和11.4%,增速呈逐年趋缓态势。尽管 2014年前2个月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高达25%,但随着中央八项规定、戒烟令等政策的陆续出台,新疆烟草的消费量,特别是高档烟草的消费量增速明显放缓,预计2014年可实现税收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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