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局被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胜单位

2012-03-07来源: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

  烟草市场消息 近日,伊春市烟草专卖局被伊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2011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评比优胜单位。

  伊春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评审意见中指出,一年来,伊春市局结合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市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2011年全市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年中心组集体学法40学时,党组成员每人记学习笔记3千字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及交流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建设普法阵地。深入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经常性地对零售户和消费者进行法律宣讲,建立健全机关、办证大厅等法制宣传阵地。

  四是以落实“三个依法”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狠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专卖执法严格、规范、文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堵住制假售假源头,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了企业秩序的和谐稳定,为全市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相关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