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县局首例自媒体贩售假烟案宣判

2019-05-05来源:天全县局

烟草市场消息 近日,天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辖区首例自媒体贩售假烟案,并当场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女)、王某(男)犯非法经营罪,主犯王某(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从犯王某(男)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女)的违法所得六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和伪劣卷烟,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置。

该案历时10个月侦办成功告破和宣判,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了卷烟市场环境。下一步,天全县局将继续加大对自媒体贩售假烟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辖区卷烟市场稳定,深入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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