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众多网民的一种习惯。然而,新潮时尚的网上购物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网络售烟,就是其中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而当前数量众多的网上烟店都不具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属于无证经营。而其危害,也在日渐显露。
危害一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制度,造成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根据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卷烟零售必须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网上售烟不符合许可条件,破坏了许可证制度,属于无证经营,卷烟来路不明,如果形成规模,将对专卖秩序造成严重冲击。不仅如此,网上售烟逃避相关税费,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危害二 网络售烟以假烟为主,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的网上烟店,以销售假烟、走私烟为主。生产假烟所用的原料质量低劣,生产运输环境恶劣,生产工艺和配方落后,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一些消费者缺乏辨别真假卷烟的能力,贪图便宜从网上买烟,不但经济上遭受损失,身体健康也会受到损害。
危害三 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但是,目前很难通过网络对消费者身份、年龄等信息进行鉴别。而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很多网上烟店对卷烟购买者的身份根本不加辨别,难以保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这无疑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危害四 不利于控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部分第十五条“烟草制品非法贸易”中明确指出,“各缔约方认识到消除一切形式的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包括走私、非法生产和假冒,以及制定和实施除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协定之外的有关国家法律,是烟草控制的基本组成部分”。国际上普遍认为,互联网销售是烟草制品非法贸易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旦蔓延开来,将会很难控制。
尽管目前网上售烟的总体规模还不大,但发展速度很快。网络为售假分子发布信息、寻求客户提供了新的便捷通道,已经成为其售假的重要途径。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未来很可能迅速恶化。因此,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