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初到1952年间,山东公营卷烟业实现了由军籍烟厂组建的利华烟草公司到山东省烟草公司的转变,后改为山东省专卖事业公司,下辖青州、济南、德州、徐州等公营烟厂,对其集中统一管理,以便形成合力,在与外烟的斗争中终于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48支装“生产”牌卷烟
20支装“生产”牌卷烟
其间,全体公营卷烟业职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团结一致,战胜困难,投身于热火朝天的经济恢复和建设中。由省公司创牌的“生产”卷烟,就是这个时代的反映,当时省内各家公营烟厂均有此品牌,1950年5月,分配给青州烟厂使用“生产”品牌。
“生产”烟标有48支装软包产品和20支装软包横式。该烟为三级低档次普及型卷烟。48支标为白底红字,烟标上拖拉机和播种机耕作生产的图案为人们展现了机械化生产的美好前景,厂标为“国营山东烟草公司”,已无外文标识。与48支标不同的是,20支标背面为“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的醒目标语,厂标为“山东省专卖事业公司”,是一张建国初期难得的纪念标。自1950年至1952年内,该品牌卷烟一直为青州烟厂之主导产品,占有市场较大份额,消费者习惯称其为“大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