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

2005-08-31来源:烟草市场
  北京卷烟厂“中南海”商标被认定为“2004年度北京市著名商标”,并在2005年3月22日《北京日报》上进行公告,有效期为三年,同时被认定的商标还有“北京”和“金健”。
    “中南海”已经入围国家局“百牌号卷烟”和“全国名优烟”,此次再次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对加强“中南海”产品宣传、提高“中南海”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着重要作用;对打击商标侵权,保护和提高“中南海”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中南海”品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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