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印发《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办法》

2016-10-10来源:广东中烟作者:李慧

  烟草市场消息 根据《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推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近日,广东中烟印发《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办法》,《办法》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学习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学习要求、学习资料的归档和附则等六个章节。

  办法规定,广东中烟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以服务公司改革发展为中心,促进公司科学和谐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结合、重在务虚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作风建设。

  广东中烟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党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学习活动,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和交流,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各卷烟厂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检查考核工作由公司政工部负责。

  广东中烟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根据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行业工作部署及企业工作实际,确定学习主题,确保广东中烟党组(党委)在学习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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