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将收取酒精和烟草产品过境运输保证金

2007-11-02来源:新疆经济报
    吉国24小时通讯社10月26日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开始对酒精和烟草产品收取过境运输保证金。吉尔吉斯斯坦的酒精和烟草生产商经过乌国境内运输产品将向乌国缴纳过境保证金。这个消息是吉国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新闻处宣布的。
 
    据吉国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新闻处的消息,乌国总统卡里莫夫于2007年10月4日签署了《关于长期整顿通过乌国中转运输的个别商品措施》的决议,其中确立了对酒精和烟草产品收取运输保证金的措施。
 
    酒精和烟草产品缴纳关税的新制度不会普及到商品,中转运输的实行将按照国际运输物资关税公约。如果这些货物一直在运输当中并没有在中转国逗留,按照国际协定中的规定,包括乌国在内,可以不缴纳保证金。
 
    吉国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新闻处补充指出:“乌国法律规定,按天数向海关缴纳保证金,并最终从关税中扣除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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