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反吸烟法的影响化为乌有

2006-11-08来源:The Tribune
  公众缺乏政治决定和意识,同时又缺乏有效的机制,加上法律上也存在漏洞,这些因素在字面上和精神上都阻止了为实施反吸烟法律而开展的工作。
 
  由于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省制定出了实施最至关重要的与健康有关的政策的战略,因此,被人们谈论得很多的、关于严格执行禁止在政府办公室、交通工具和其他公共场所吸烟的法律的计划,有可能会遭到延误。
 
  10月21日举行的一次省际会议将10月28日设为最后期限,要求所有的省政府必须制定出一个执行反吸烟法律的全面战略和行动计划。
 
  10月28日,一名官方的消息来源告诉道恩说,旁遮普省和俾路支省向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提交了严格执行“2002年禁止吸烟法令”的行动计划,但Sindh和西北边疆省还要制定出各自的战略。
 
  这些消息来源说,旁遮普省和俾路支省已经向联邦政府保证,除了在公立学校和其他反吸烟机构安排宣传普及活动之外,它们还打算与所有的地区及城镇相互配合。
 
  行动计划还包括开发出告知人们吸烟危险性的健康教育材料。
 
  这些省份及中央的健康官员往往对公共利益这样重要的问题保持一种冷淡的态度。因此,在注意到卡拉其的Aga Khan大学顾问加维德。可汗教授提交的申请之后,最高法院开始处理这个有关烟草“流行病”,以及违反在办公室、医院、公园、教育机构及公共运输工具上的禁烟法律的问题。有关这方面问题的听证会于10月30日举行。
 
  在3月15日所写的一封信中,可汗博士请巴基斯坦首席法官关注反吸烟法律得不到执行的问题。他在信中说,有数百人因各种与吸烟有关的不同疾病死亡。
 
  与此同时,这一消息来源说,巴基斯坦卫生部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守法报告,称根据法院的指令,政府已经把严格执行2002年禁止吸烟法令的处罚权授予各省政府。
 
  这份守法报告还进一步称,按照法院指令,全部四名首席部长召开了一次会议,在会上,各省政府承诺加大努力,严格执行禁止吸烟法令。
 
  尽管颁布了2002年反吸烟法令,但这项法律在社会中产生的影响非常小,这从卷烟仍然在靠近教育机构的地方出售的事实可以看出非常明显,因为法令第9条严格规定完全禁止在教育机构50米以内的地方出售烟草及烟草产品,尤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及烟草产品。在最后一次听证中,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强调要特别注意法令的这个特殊部分。
 
  现在甚至都可以看到首都公共运输司机吸烟,给坐在他们后面的女性乘客造成不便,但却没有受到处罚。法律还授权小型客车司机以及乘务员将吸烟的乘客赶下车。
 
  另一方面,据报道,政府每年仅是从烟草业,就获得了385亿卢比的收入。巨额的收入还不包括各省因烟草生产而需缴纳的税收。
 
  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法律要处以高达1000卢比的罚款,如果是第二次违法,则罚款可扩大到100,000卢比。在某些情况下,惩罚还包括3个月的监禁。
 
  巴基斯坦每年生产的卷烟总计大约为710亿支,其中,合法产量大约占77%。其余23%为非法生产,而这些非法生产使政府每年遭受的损失达到92亿卢比。
 
  另一项研究显示,巴基斯坦17岁以下的儿童中,有16%的人是习惯性的吸烟者。52%的青少年吸烟者在大学学习,而48%的青少年吸烟者则在中小学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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