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烟草限制政策

2006-01-04来源:烟草市场

  销售限制

  巴基斯坦所有商品禁止使用有奖销售进行促销。

  法律规定,禁止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产品。

  吸烟限制

  巴基斯坦旁遮普省严禁在政府会议厅、学校、电影院、戏院、教会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其他地方政府会议厅也禁止吸烟。

  在有关健康保护场所如医院、学校等吸烟受到限制。在火车、公交车上吸烟也受到限制。

  标识和包装

  联邦法律规定,卷烟包装盒上必须同时用英语和乌尔都语标示“吸烟有害健康”警语。警语必须以鲜艳的红色粗体字印制在白色背景上。警语必须以不低于3毫米高的字体印制在一个高不低于12毫米的矩形框内,并分别置于每盒卷烟包装盒的正反两面。

  广告限制

  巴基斯坦卡拉奇市严禁在市内以霓虹灯、海报、广告牌等形式做烟草广告。

  巴基斯坦所有商品在电视上做广告都必须预先得到联邦电视审查委员会(Television Censor Board)的批准。在电影院进行商品广播广告必须预先得到联邦检查委员会批准。所有生活消费品的男性广告模特必须在21岁以上;女性广告模特不可展示吸烟形象,并应身着合适装饰。

  巴基斯坦烟草制品电视广告必须带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言。

  反吸烟运动

  巴基斯坦政府通过电视、电影广告已做了很多反吸烟宣传,近几年,伴随大量的 “吸烟可能导致肺癌”的宣传,又使反吸烟运动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巴基斯坦有两个反吸烟组织,即哈默德基金(the Hamdard Foundation)和癌症协会(the Cancer Association),但由于经费预算方面原因,他们的活动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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