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肺癌患者败诉 状告烟草公司赔偿无果

2014-04-18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日前,韩国的一场旷日持久的烟民肺癌患者告香烟制造公司的官司,终于得出了结论。韩国大法院宣布:原告也就是烟民败诉。

  15年前,7个得了肺癌的烟民向韩国的香烟制造公司KT&G以及国家提出了起诉,状告厂家和国家明知吸烟有损健康,故意隐匿吸烟的危害,造成了自己吸烟过度,最后导致癌症。KT&G公司原本叫“韩国烟草人参公社”,是国营企业,近年来才改为民营。这场官司阔日持久,经过不断的抗诉,一共持续了15年之久。

  该案之所以在韩国引起广泛的关注,是因为它最终判决结果会成为跟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较的对象,成为韩国人权甚至民主等多方面发展水平的象征。因此上周的判决也自然的成为了媒体报道的头条新闻。韩国大法院最后站在了厂家的一边,宣布烟民败诉。

  法院关注的焦点有三个:第一,几个癌症患者的癌症发病原因是否确定就是吸烟? 第二,厂家在生产和销售香烟的时候,是否按照规定严格标示了吸烟的危害? 第三,厂家在做广告和营销的过程之是否有故意隐匿吸烟的害处?法院经过调查,表明:第二、第三点当中,都未发现厂家有违反规定的地方。

  对于吸烟是否是癌症直接发病原因这一点,韩国癌症研究中心的专家说:肺癌的种类也有几种,其中有的是直接由吸烟引起的,而有的则不是,有可能来自于空气污染等其他因素。经过精密检查,发现7名原告当中有3人是由于吸烟引起的,剩下的4个人则不能确定。

  韩国大法院参照了医学界的意见,并指出:吸烟对健康的致命性危害,已经是全社会人人皆知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否要吸则是由个人决定的,因而不能自控地长久吸烟属于个人责任。

  对于这个判决,大家也是众说不一。赞成的人认为:如果让原告胜诉,那今后这类诉讼将会源源不断地出现,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反对的人认为:在人权如此被强调的现在,韩国的法律依然还做出如此保守的判决,实在是不符合时代的潮流。

  更有意思的是,就在韩国大法院公布判决之后不到一个星期,15日,韩国健康保险公团也向法院提出了起诉,要求韩国烟草公司KT&G和BAT香烟制造和进口商等四家企业,赔偿537亿韩元,相当于约为270亿人民币。韩国健康保险公团是韩国国家健康保险机构,由国家机构直接向厂家提出起诉的案例还是第一次。

  除了对于上周法院的判决,保健公团表示:虽说吸烟不是强制性的行为,但是,烟有着强烈的中毒性,即:烟瘾,很难戒掉,这一点则是消费者无能为力的,因而企业要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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