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私人场所及公共区域禁烟令生效

2012-06-25来源:贝鲁特每日星报

  6月15日,黎巴嫩卫生部宣布,内阁通过了使一项期盼已久的禁烟令开始生效所必须的法令。
     
  一个消息来源告诉《每日星报》说,黎巴嫩卫生部长Ali Hasan Khalil很快将会宣布饭店、咖啡馆和其他场所遵守禁烟令的最后期限。
     
  这个消息来源补充说,黎巴嫩卫生部将具体说明违反禁烟令的人将须缴纳的罚款金额,以及哪个部门负责监督禁烟令的执行。
     
  据这个消息来源说,禁烟令已经在Rafik Hariri国际机场、国会及贝鲁特港生效几个月了。
     
  违反禁烟令的个人的罚款设定为135000黎巴嫩镑。
     
  违反吸烟法律的场所的罚款则可能达到500万黎巴嫩镑。
     
  黎巴嫩卫生部6月15日的声明说:“在发布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174号组织法令后,这项法律就在公共场所和封闭的场所开始生效,相关监督机构将负责监督禁烟令的执行。”
     
  黎巴嫩内阁批准了与卫生部向Shura委员会咨询意见而准备的法律相关的三项法令。
     
  第一宗法令与关于卷烟烟盒上的吸烟带来的健康后果的健康警语有关,第二宗法令与宣布禁止吸烟的标志有关,第三宗法令对烟草产品的广告牌进行管制。
     
  黎巴嫩内阁最初计划9月份通过这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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