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烟草产品生产欧洲标准开始生效

2009-12-29来源:俄新网

    俄罗斯《烟草产品技术规程》联邦法从12月26日起生效。俄罗斯改变了对卷烟焦油和尼古丁含量、烟盒上的警示语,以及为消费者提供必要信息的要求。

    为了避免烟草行业"崩溃",法案规定了6个月的过渡期。在2010年6月26日前,烟草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生产印有旧警示语的烟草产品。在2011年6月26日前,可以销售带有旧商标和合格证的烟草制品。从12月26日开始,生产商就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香烟。

    按照技术规程的规定,俄罗斯过滤嘴香烟中有害物质焦油和尼古丁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10毫克和1.0毫克(目前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4和1.2),无过滤嘴香烟--不得超过13毫克和1.1毫克(目前这两个数字为16和1.3)。无过滤香烟三年后(2012年12月26日起)开始实施这个标准,而过滤嘴香烟将从2010年6月26日起开始实施这一标准。

    此外,技术法规要求烟草产品制造商务必在卷烟包装上用黑色边框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而且,对于主要警示语来说,边框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此前为4%),而对于附加警示语来说,边框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50%(此前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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