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古巴媒体当地时间12月17日报道,随着一桩长达12年的官司在美国胜诉,古巴国营烟草公司将可以向美国通用雪茄公司合法转让著名雪茄品牌科伊巴的使用权。
美国南纽约县联邦法官罗伯托·斯威特12月14日宣判,通用雪茄公司不可以在美国使用古巴科伊巴雪茄的品牌。法官裁决通用雪茄停止在美国销售科伊巴雪茄,声称“通用雪茄选择科伊巴作为(20世纪初)的一个新品,以在美国充分利用古巴科伊巴品牌的商标和名望”,通用“持续从古巴科伊巴的商标中获益。”此事可追溯到1997年,当时通用雪茄公司从古巴获得科伊巴品牌使用权,并在美国销售产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雪茄。
但是,通用雪茄公司随后遭到了美国政府的起诉,指责它违反了美国自1962年起对古巴实施的经济封锁政策。
对科伊巴名称的法律之战,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间都长。
“斯威特法官决定完全证明不允许公司不劳而获,不允许利用其他公司产品的商标和声望的基本原则,”拥有古巴雪茄品牌的国营的哈瓦那Cubatabaco公司的美国律师David Goldstein和Michael Krinsky说。
通用雪茄打算上诉。它有权继续在美国出售多米尼加的科伊巴雪茄,直到做出上诉裁决为止。
“我们强烈反对地方法院于2009年12月14日就古巴事宜做出的裁决。我们要积极对此事进行上诉,”通用雪茄的首席运营官丹·卡尔(Dan Carr)在发给雪茄迷在线的电子邮件中表示。“第二次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此前的判决对通用雪茄有利,当时它发现通用雪茄是科伊巴品牌在美国的唯一真正有效商标持有人。直到上诉法庭对这件事做出最终裁决之前,我们将继续向我们美国的零售商和尊贵的客户供应通用雪茄的科伊巴产品。”
在过去的10多年中,裁决的结果在古巴雪茄业和维吉尼亚州里士满的通用雪茄之间摇摆。1997年,Cubatabaco就科伊巴商标起诉通用雪茄,试图取消通用雪茄在美国的商标。2004年3月26日,美国的一名法官取消了通用雪茄的科伊巴商标,裁决对Cubatabaco有利。通用雪茄上诉,并继续销售雪茄,其雪茄箍以一个红点为特点。它们看起来与在古巴生产的有黑色、金色和白色雪茄箍的科伊巴不是很像。在2005年1月,通用雪茄赢得了上诉。
2008年,该案依据一个新的法律判案,重新审理,Cubatabaco向纽约的南部地区对的美国地区法院上诉,把此前的裁决作为起诉通用雪茄的基础。
法官斯威特尚未对Cubatabaco公司要求通用雪茄公司赔偿在过去多年内销售科伊巴的利润做出裁决。
尽管未来的官司仍可能遥遥无期,但分析家认为,此项宣判对于古巴打破美国的封锁,向海外出口重要经济产品有着特别意义。
“古巴雪茄”闻名世界,有科伊巴(Cohiba),蒙特克里斯托(Montecristo),特立尼达(Trinidad)、帕塔加斯(Partagas)等著名品牌。古巴雪茄占据了国际市场顶级雪茄烟销售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