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据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DTI)官网发布的公告,DTI发布了第11900 号共和国法案(RA11900)(即《汽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监管法案》)的修订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规定了雾化产品中尼古丁的最大含量不得超过65mg/ml,DTI与FDA将共同制定雾化尼古丁和无尼古丁产品的技术标准。
其修订内容如下:
产品标准:
根据RA11900第18条,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特别任务办公室(OSMV)与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将共同制定和发布产品的技术标准,确保其合规性和安全性。市场上不允许销售尼古丁含量超过65mg/ml的雾化产品。这些产品标准的遵守是强制性的。
产品注册:
根据RA11900第19条,所有雾化产品和新型烟草产品必须在DTI或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在线卖家或分销商才能通过互联网或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在线销售和广告的产品必须符合健康警告要求以及国内税收局(BIR)的其他要求,包括税票、最低或地板价格或其他财政标志。
在线销售:
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媒体销售设施只能允许在DTI和BIR注册的分销商或零售商销售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其设备和新型烟草产品。
学校周边销售和促销限制:
禁止在学校周边100米内销售、促销、广告和展示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或新型烟草产品。
指定吸烟区(DVA)标准:
设定了DVA的标准,并要求在建筑物和/或场所内设置室内DVA的所有人或法人必须首先获得OSMV的批准。
违规产品召回、禁售或扣押:OSMV可以命令召回、禁止或从公共销售或分销中没收不符合RA11900、IRR、技术法规或其修订案规定的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其设备或新型烟草产品。
特别任务办公室的设立:
为了专门负责雾化产品的管理和税收征收,DTI成立了“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特别任务办公室(OSMV)”。该机构将确保市场上所有的雾化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税收征管。
在线品牌名单:
OSMV和BIR将维护一个每月更新的在线名单,列出DTI和BIR注册的有资格在线销售的雾化尼古丁或非尼古丁产品、其设备或新型烟草产品的品牌。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雾化产品、加热烟草产品(HTP)及其设备的监管,确保这些产品在菲律宾市场上的生产、销售和分销符合国际标准,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同时确保政府有效收取相关税收。
该命令将在至少两家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