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创建“无烟机关” 各区县每年至少申报10家

2014-10-31来源:天津日报

  烟草市场消息 昨天,市健促委启动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建设,呼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率先按照中央两办“禁烟令”要求,主动参与“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各区县每年至少组织本辖区申报10家无烟机关。

  无烟机关单位要做到:所有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烟灰缸等烟具,并且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机关入口处、传达室、会议室、食堂、洗手间、楼道、楼梯(电梯)等场所,按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要求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单位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控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义务告知来访者本单位控烟制度,并主动劝阻来访者吸烟、递烟或劝烟行为。同时,要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有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措施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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