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局进一步加强卷烟营销管理工作

2007-01-22来源:国家局网站报道
  为强化卷烟营销监督管理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在卷烟购销与网络建设方面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彻底规范各盟、市局(公司)的卷烟经营行为。
 
  区局(公司)对全区系统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下大力气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对2007年上半年所订货源进行认真分析,对容易形成滞销并诱发体外循环的卷烟坚决予以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上报区局(公司)。三是根据2006年卷烟销售情况,结合本地市场情况,认真制定2007年卷烟销售预案。四是建立卷烟销售汇报制度,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各品牌(规格)卷烟的销售、同比销售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区局(公司)。五是开展卷烟商商调剂。对确因市场原因形成的滞销卷烟,区局(公司)将根据各单位的销售情况,结合各地滞销卷烟库存,组织盟、市局(公司)间进行卷烟商商调剂。六是合理引入新品牌。对确需引入的新牌号,各单位要向区局(公司)上报新品牌市场培育方案,批准后方可引进;区局(公司)还将对培育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引入新品牌卷烟销售做到入网、落地、落户“三个百分之百”。七是要严格执行合理定量方面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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