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局制定《聘用员工年度考核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6-11-28来源:贺州消息作者:刘田生
  为正确评价聘用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员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任、调动、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薪酬提供依据,广西贺州市局(公司)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了《贺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聘用员工年度考核与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考核内容共分为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胜任、不胜任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员工的薪酬挂钩,并计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企业对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任、调动、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薪酬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连续优秀的聘用员工,可推荐参加股级或科级干部竞聘,聘任后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对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将实行待岗培训,经培训后仍无法上岗或不胜任新的岗位工作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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