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洱源烟草系统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2006-10-26来源:《大理日报》作者:郭靖荣 赵菊芳
    今年以来,云南省洱源县烟草系统为实现“两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两烟”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深入开展了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两烟”生产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全县烟农增产、增收及县财政收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流向监管力度。针对该县烟草系统人员多,烟站分布广,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资金流动大等特点,县检察院和烟草系统,注重从制度、监督入手,对千元以上资金的使用,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公司集体研究,手续齐全,方可使用,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使资金足额、及时、合法使用,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领导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二是强化法律预防服务。每年从烟草企业下达烟用物资起,该县检察院积极派员参加,事前、事中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烟草物资招投标制度,确保烟用物资及时到位,确保物资质量,促使烟草系统的财务部门、技术部门更好地为“两烟”生产服务。
 
  三是对烟叶收购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自开始收购烟叶以来,洱源县检察院、县烟草系统先后派出100多人次,分别深入右所镇、三营镇等烟站,对收购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倾向进行分析,教育、引导好烟站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依法办事意识,促使烟叶收购坚持国标,善始善终、平稳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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