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局推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制

2006-10-25来源:襄樊
    为逐步完善卷烟营销服务考评体系,营造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湖北襄樊市局出台《客户经理岗位等级评定动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推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
 
  《办法》中规定,根据客户经理职业技能和工作业绩,由低到高依次评定为:见习、初级、中级和高级四个等级。按照每季度的综合考评情况,合格者保级或晋级,不合格者降级,每名客户经理按照各自级别享受不同的奖励。
 
  此外,《办法》中还具体规定了客户经理的评审程序和评审工作要求,规定由客户经理本人在自评基础上向相应的营销部申报,营销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每月由各营销部按照“登记评定考核细则”对客户经理等级进行月度百分考核;每季度对上个季度客户经理等级进行评审,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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