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局四个转变增强执法监督实效

2006-10-25来源:宁海县烟草专卖局作者:杨道贵
    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烟草专卖执法除内部监督外,必须落实外部监督机制,特别是社会监督和经烟户监督。因此,浙江宁海县局在实践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思路,抓好“四个转变”,促进执法监督的进一步落实。
 
  一是方式上,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在对经烟户管理的措施出台前,都及时向媒体公告,以布之于众。改变了由原来只有投诉才处理或改正的状况。同时,主动向社会各界、经烟户代表征求意见,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内容上,由个例向惯例转变。接受监督的内容包括公开公正性、适用法律正确性、执法服务等项目。由于某种由原来为执法而执法变为现在的执法服务性,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评议监督,把评议监督结果作为考核专卖执法人员的重要内容和是否胜任岗职的重要条件。三是形式上,由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由原来仅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转变为定期联络、定期走访、定期评议制度,并且把范围扩大到不同类别的经烟户。四是操作上,由零散向系统转变。由原来通过投诉电话、上门反映零星问题转变为系统化,先后出台了《专卖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局长(经理)接待日制度》、《执法人员十不准制度》,以及对经烟户、社会团体反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接受监督工作经常化、系统化,有力地推动了专卖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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