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烟草干部业绩听证制打破“终身制”

2006-10-17来源:河南省淮滨县烟草专卖局作者:王雪
    目前,2名干部因连续3次被听证委员会亮了“黄牌”,只得引咎辞职。河南省淮滨县烟草专卖局出台的《干部业绩听证制度》,打破了一个聘任期内干部的“终身制”,大大增强了干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年初以来,该局建立了室、所、办、队干部业绩档案。但是,业绩档案体现出来的信息一是量化为主,基本上局限于干部所分管工作的业务数字;二是当事人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对业绩档案进行解释或辩解的权利,业绩档案缺乏“活”的情况。这样以来,仅仅凭业务数字对一个人做出评价影响到政治生命显然有失偏颇。为此,该局党组从建立公允、和谐的内部氛围出发,研究出台了干部业绩听证制度,与先前出台的干部业绩档案制度形成了定量分析和定情分析的有机结合,打破了一个聘任期内干部的“终身制”,为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奠定了基础。
 
  为了真正把这一制度落实到实处,淮滨县局成立了干部业绩听证委员会,党组成员为常务委员,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室、所、队、办负责人和职工为临时委员,分管听证项目的领导为听证主持人。听证的主要形式是召开听证会,每月进行一次。
 
  听证委员会定期调阅干部业绩档案,对没有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以及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处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连续2次被商户投诉、季度民主测评中排名后两位的干部列为被听证人。
 
  每次听证会均由被听证人就听证项目陈述主、客观理由和整改措施,听证人当场提出质询,并根据被听证人的陈述进行“同意”或“不同意”的无记名鉴定投票,听证人要在鉴定票上阐明主要理由和改进建议。超过三分之二的听证人“同意”视为鉴定通过,否则,听证主持人对被听证人进行问责,并安排第二次听证,第二次听证仍然没有通过的,听证主持人对被听证人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仍未通过的,被听证人必须主动写出辞职报告,拒不写辞职报告的,局党组用组织程序以免职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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