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局出台禁止烟草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个体卷烟经营活动有关规定

2006-08-31来源: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
    近日,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为实现“加强正规化管理、走向正规化经营、实现正规化发展”的目标、进一步规范烟草工作人员行为、防止违规违纪事件发生、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卷烟经营环境,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烟草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个体卷烟经营活动的规定》。
 
    规定明确要求,烟草行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直接从事或利用他人名义从事卷烟个体经营,违者将给予相关处罚。为进一步落实好规定要求,省局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对省局(公司)机关、直属公司在职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从事个体卷烟经营活动进行清理的通知》,机关及直属公司在职职工都认真填写了《省局(公司)机关、直属公司在职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从事个体卷烟经营活动调查表》,并签订了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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