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深化“三项制度”增强企业活力

2006-08-07来源:湖北省鄂州市烟草专卖局作者:余子乔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局(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新,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为企业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一是建立管理人员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该市局(公司)彻底打破“干部”和“工人”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动态的岗位管理。通过严格的考试或测试、公开答辩、公正评价、公示测评结果等程序,对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逐步使竞争上岗成为选拔管理人员的重要方式。并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同时,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任期内经考评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提前解聘或淘汰下岗,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二是建立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该市局(公司)从“引进、培养、使用、待遇”四个方面入手,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人才,逐步建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他们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坚持 “凡进必考”制度,对新接收人员试行聘用制,按市场机制确定劳动报酬。聘用人员中具备较强管理能力、较高专业知识的,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建立科学的职位体系和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的业绩考核,确定聘用人员的收入水平、职务升降,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依法辞退。

  三是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该市局(公司)在“工效挂钩”政策及工资总额计划范围内,进一步深化烟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动。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与员工工作业绩挂钩,随之上下浮动。坚持“工效挂钩”和“两个低于”原则,企业工资总量增长低于效益增长,职工年均收入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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