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局(公司)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2006-04-25来源: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4月4日至11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成督导组,在市局(公司)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分赴渝北区烟草专卖局、江北区烟草专卖局、黔江分厂等单位,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展开督导。 

    通过调研,督导组表示通过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意识正在形成,内部监督的力度逐步加强。同时也指出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四个不到位”,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责任不到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不到位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组织保障不到位。 

    针对以上“四个不到位”的情况,督导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要站在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切实履行“两个维护”职责的高度,认识和落实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保证自查时间,自查工作报告在5月20日前报送市局(公司)专卖处。三是制定和完善自查方案,健全自查领导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明确自查方法和工作流程,细化自查内容。四是规范自查记录,切实做好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问题和自查的结果。五是边自查边整改,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归类,分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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