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市局修改完善专卖员工管理办法

2006-04-25来源:浙江上虞市局作者:史林炯
  为实现“规范、服务、高效”的专卖管理目标,近日浙江省上虞市局在总结2005年专卖员工动态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对2006年考核办法作了更加细致全面的修订和完善,修改补充处达11处之多,突出体现了四大特点。  

  一是营造所队之间相互竞争相互激励的良性互动机制。考核办法指出专卖所以辖区市场管理为主,稽查队以查处违法经营为主,分工合作,量化考核,增加了专卖人员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其萌发创新专卖管理办法的动力。  

  二是注重过程考核,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考核办法采用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使考核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案件数量、净化率、满意率,加强了对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水平、办案文书的规范制作以及法定程序的公正执行等的跟踪评估工作。  

  三是突出绩效考核,打破平均主义。考核办法进一步拉开员工薪酬上的差距,强调“收入看贡献”和“多劳多得”原则,有利于员工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千方百计做出工作实绩上来。  

  四是重视所队长在管理队伍中的作用。考核办法赋予了所队长更大的自主权,加强了基层所队的竞争意识、集体意识、团队精神,营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员工关系和谐、工作积极上进的所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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