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局资产管理举措推陈出新

2006-04-24来源:江苏省东海县局作者:单安帮
  近日,东海县局出台实施《实物资产管理细则》,完善制定了新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随着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工作的完成,东海县局内部机构、人员等都相应作了调整,资产管理工作发生了新的变化。针对这一新情况,东海县认真贯彻市局(分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文件精神,由办公室、财务委派室联合对所有部门资产进行重新核对登记,查实实物资产,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统一录入电脑资产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监管。为规范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实物资产管理细则,强化“三个明确”,即明确办公室是实物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县局所有实物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出售、租赁、报废事宜,负责办理各部门之间转移实物资产的相关手续,定期组织对全局资产清查盘点;明确资产具体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的三级管理体制;明确将单价在50元以上的所有实物资产纳入管理,扩大资产管理范围。同时,制定了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资产使用保管不善的行为给于一定的处罚,为县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国有资产完好无损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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