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县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6-04-21来源:海盐县烟草公司作者:沈其军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发展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近日海盐县局结合今年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启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明确步骤,有序推进。该局(公司)把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步骤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4月):充分发挥“网、栏、报、刊”等多种媒体的作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烟草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至9月):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重点是在卷烟经营、多元化企业经营及物资采购、广告宣传等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有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强化对自查自纠情况的督促检查。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0月至12月):在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把长效机制的建设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始终,不断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二、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该局(公司)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组织协调,分解落实责任,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五、深入调查研究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思路、政策措施,特别是要结合今年烟草体制改革,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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