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荣获“工会财务先进集体”称号

2006-04-20来源:湖北长阳局作者:许蓉
  4月17日,湖北省宜昌市烟草公司长阳营销部被宜昌市总工会授予2004-2005年度“工会财务先进集体”。这是该单位首次获此殊荣,长阳县仅此一家。 

  近年来,长阳营销部工会委员会,在工会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工会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坚持集体议事和收支公开,为做好工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严格执行收支制度。按照《工会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对工会经费坚持按月按比例收取,足额上缴,对自留会费坚持委员集体讨论,主席一支笔审批使用办法,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先进模范事迹演讲、知识问答及文体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去,对生病住院和困难职工坚持探望和帮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加,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经济效益提高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收支公开制度。让每位职工心中有数是一贯坚持的最有效的管理办法。坚持一季度公开,半年和年终集中公开,遇有困难职工和开展工会较大的开支,随时公开,把“家”让职工大家当,让职工当真正的主人。                                                                                 

  三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自工会成立20余年来,工会委员换了一届又一届,工会经费上缴比例和秩序相继发生变化,但始终坚持用制度进行管理的办法没有变。经过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使管理更加严格,秩序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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