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稽查支队获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

2006-04-17来源:三明市局作者:吴志宏
  日前,福建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被三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2001-2005年度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是三明市消委会开展“3·15”系列宣传的主要活动内容之一,通过问卷调查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历年来维护消费者利益工作的开展情况,最终评选结果三明市烟草稽查支队等8个单位榜上有名。 

  2005年,三明市局稽查支队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烟草专卖和维权意识,进而依靠群众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分发举报投诉有关规定的《告市民书》3000余份,分发针对打击烟叶违法活动的《致全市烟农一封信》6万余份,大力宣传制假售假、非法收购烟叶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针对卷烟经营户的被骗、被调包的事件时有发生,印发5千余份的《告卷烟零售户书》提醒广大零售户警惕六种调包行骗方式,传授防骗防盗知识,在零售户中引起较好的反响。二是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到街道、社区、农村开展真假烟识别、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2场,三是设立值班长制度,配备举报投诉专用手机,向社会公布手机号码,并由专人24小时负责接听专用举报手机,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有力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户的利益。值班长与备勤人员随时保持战斗状态,确保迅速出警,即时查处,做到值班长二十四小时负责举报手机接听、做好举报记录登记,接到举报投诉电话或应急指令电话后,原则上市区范围内15分钟、夜间25分钟、郊区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或指令地点,并根据案情迅速作出反应。值班长制度实施以来,三明烟草稽查支队接受群众投诉、举报56人次,到位率100%,为消费者提供真伪卷烟鉴别68人次,群众满意率90%以上,社会反响较好,群众对烟草执法服务的评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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