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始县局卷烟货款实行责任追究制

2006-04-14来源:湖北建始县局作者:刘建军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利益受到损失,针对山区卷烟配送点多面广,不易管理的特点,湖北建始县烟草专卖局出台强硬措施加强对卷烟货款的管理。 

  一是推行责任追究制。县局局长与各市场部主任签订了货款管理责任状,严格界定各市场部主任是卷烟货款的第一责任人。凡出现差款、错款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卷烟商品及货款损失,由市场部主任承担全部责任。二是出台了卷烟货款管理办法,下发货款管理专题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卷烟货款的管理的程序、范围及处罚办法。三是实行卷烟货款日清月结制。就是由市场部内勤负责,与经手人当日结清卷烟商品及货款,并将货款当日存入指定专用银行帐户。四是完善市场部货款管理帐务。建立健全商品帐、日清月结帐和费用帐,做到帐目清楚、真实、准确。五是加强对卷烟货款的督办考核,把卷烟货款回笼率作为局督办室对各市场部月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局以实际货款回笼率按比例核发人头工资,凡未按时回笼货款,对市场部主任进行罚款处理,连续两个月不能按时回笼货款,市场部主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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