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局“四结合”构筑立体监管体系

2006-04-04来源:湖北省鄂州市烟草专卖局作者:余子乔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局(公司)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采取“四结合”方法,构筑立体监管体系,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制度约束与组织监管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的监管。完善了领导班子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对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测评制度、月度抽查考评制度。健全监察、内部审计、整顿办等监管组织,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社会群众监督与内部员工监督相结合。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通“亲民热线”,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呼声。运用召开专题会、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对政务、企务、财务全面公开,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内部监管效能与改善工作流程相结合。狠抓内部审计工作和效能监察,堵住企业效益流失的明沟暗渠。注重抓好各级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在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结算、物质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同时,抓好预算费用、开支费用的计划审批和业务招待等工作流程的改善。加强舆论监督与教育惩处违纪违规相结合。公开聘请兼职廉政监督员,充分利用《鄂州烟草》报、计算机网络、电话、公示栏、宣传栏等手段,扩大舆论监督范围。利用学习报告会、政治学习日等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同时,加大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管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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