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烟草荣获市首批遵守《劳动法》模范企业

2006-03-30来源:深圳烟草局作者:王宇
  在《劳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等多家“深圳市首届遵守《劳动法》模范企业”予以表彰。此次评选由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等多家单位举办,经过参保企业自荐、政府部门和企业员工推荐、媒体公示、评审委员会复审等多道评选程序最终评出。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评价了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等受表彰企业在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受表彰企业为榜样,坚决执行《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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