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平利局召开听证会依法行使行政管理

2006-03-30来源:陕西省平利县烟草专卖局作者:宋立
  2006年3月28日,陕西省平利县烟草专卖局依照法律程序举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听证会,这是平利县自2004年11月20日实施《烟草专卖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来,首次因申办零售许可证而举行的听证会。 

  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新开真品名烟名酒店业主夏海龙,于3月16日向平利县烟草专卖局递交书面申请,要求为其商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县局办证大厅即日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要求,在对其申请初验后,做出了予以受理决定。但此决定引起了同街其他卷烟经营户的异议,认为不应为其办理许可证。 

  为体现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贯彻《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两个维护”,平利县烟草专卖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县人大财经工委、县政府法制办、督办室、工商局、信访局等部门莅临指导,城区客户自律小组组长以及部分经营户旁听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相互陈述、举证,听证人列举有关法规条款。经过近2个小时的辩论,听证会主持人根据专卖办证人员实地勘验结果,依据国家局、陕西省局有关合理化布局要求和《平利县烟草专卖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有关规定,当场宣布真品名烟名酒店业主夏海龙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符合合理化布局和办证要求,准予按照程序办理许可证。 

  平利县烟草专卖局通过听证会这种法律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仅防止了行政执法中的暗箱操作,也杜绝了办证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徇私舞弊,增强了烟草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的透明度,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原则,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推进了法制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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