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局十本台账细化制度执行要求

2006-03-24来源:衡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组、监察科、整顿办
  湖南衡阳市局(公司)作为省局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联系点,去年收集、清理、修改、补充、汇编制度215项,并率先出台了纪检监察再监督制度。但由于制度的繁多、以往的惯性和部分相关人员思想的麻木,致使部分条文落实不到位。为彻底扭转这种状况,最近,市局(公司)加大了对制度执行的跟踪监管,特别是就最近出台的纪检监察再监督制度建立了十本台账,针对监管重点细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环环相扣的量化指标,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一、十本台账连环扣。今年春节刚过,根据柏承知局长关于加强制度执行力的指示精神,市局纪检组、监察科和整顿办的同志认真研究对策,建立了会议和广告费、基建工程款、物资采购款、烟叶产前投入、卷烟打假经费、运输和车辆维修费等大额度列支的六本数据性备案台账和受邀参与监督、日常督查、事务备案和责任追究等四本综合性台账。数据性备案台账对费用列支的名目、事由、额度、发生时间、工程付款进度、物资验收情况、产前投入去向和车辆维修部位进行详细登记;受邀参与监督台账用于专门登记受邀参与干部提拔任用、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基数、员工薪酬、烟叶生产计划、烟用物资和卷烟紧俏货源分配方案的制定、大宗物资采购、固定资产投资、假冒伪劣卷烟销毁和重大案件的处理以及各项可控费用预算方案的编制的全程监督情况。十本台账的建立,既细化量化了纪检监察再监督的执行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受监督事项的规范运作,又为日后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 
   
  二、一份函件把关口。为防止疏漏,纪检组、监察科特致函财务部门,对于达到相应额度的上述费用的列支,要求经办人一律到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备案并签署意见,否则,不予报销。 

  三、三个通道直追究。就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开辟了交换意见、公示公开和责任追究等三个通道,对经查证属实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有关单位或部门,第一次实行不公开式双向书面交换意见,第二次在公示栏或《监管动态》上通报,第三次则在对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部门的月度工作考核和对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中扣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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