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局五项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2006-03-10来源:蓝山县烟草公司作者:黄润清
  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和整顿规范工作,湖南省蓝山县局及时将国家局、省局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员工中,并将主要精神编印成册发放到职工手中,且制定了五项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规范烟叶生产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必须严格按上级下达计划签订,确保“三个统一”即同烟农签订的合同情况要与存经办部门的档案及输入电脑的合同情况相统一。并对三种情况不予签订:对生产准备不充分、烤房等基础设施条件不具备、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的农户不签;对不守信用的烟农不签;对有违反烟草专卖法行为的烟农不签。且对合同签订情况在乡村公布,并在每丘块烟田立有标志。若有违反一律作下岗处理。二是严格遵守国家局关于卷烟经营的“四个严禁”确保卷烟经营“四个”百分百,即100%入网访销、100%的上柜落地销售、100%送货到户、100%的明码标价。且保证电子结算率在95%以上,若有违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 

  三是强化专卖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局对专卖人员的七条禁令,时常保持专卖打假打私高压态势,确保“两烟”市场净化率在98%以上。并由纪检、人事等部门不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每少一个百分点扣专卖人员一个月的奖金。四是签订内部同级审计责任状;成立了以局长(经理)为组长的内部同级审计领导小组,局(公司)与内部审计部门签订责任状,要求审计部门每月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审计的内容逐项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今后若被上级审计部门审计查出5000元以上的违纪违规金额,将对审计部门责任人处以违纪违规金额30%的罚款,并视金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五是强化费用管理,对费用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和费用发票报帐“会签制”。即对可控费用由各部门逐项预算,报公司财务汇兑,财务结合近三年开支的情况进行预算调整,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定,最后报市局审定,根据市局审定的预算分解到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发票报帐必须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局长、纪检组长,财务股长,主管财务局长集体审核会签才予以报帐,杜绝了不合理费用支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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