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局(公司)举办新《公司法》讲座

2006-03-10来源: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3月8日,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市局(公司)机关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区县局(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共计120多人专题讲授新《公司法》。这次新《公司法》讲座是市局(公司)扎实推进法制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讲座结合《公司法》的修订工作,详细阐述了新《公司法》的内容,尤其是通过对比讲授的方式,对新《公司法》中的资本金制度、一人公司制度的创立、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加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等重大修改内容及其背景原因做了全面介绍,引导大家深入体会新《公司法》所体现的立法理念、强化自治、鼓励投资、提高效率、完善治理、保障权利的立法宗旨和法制精神。 

    市局(公司)党委书记、局长、经理张永栋在进行讲座动员时指出,天津烟草近年来在不断加大法律培训考核力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增加了不少于32课时的法制专题讲座,并形成了制度。这次新修订的《公司法》体现了我国法治的创新和发展,对烟草行业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工厂制向公司制的改造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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