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平利局树立责任意识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2006-03-08来源:陕西省平利县局作者:宋立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各部门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今年陕西平利县局(营销部)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依照工作职责,以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共同对县局(营销部)负责,赋予各级相应职权,实行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还明确指出,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直接或连带责任。 

  在日前召开的2006年度春训会上,平利县局(营销部)主管领导分别与各部门、各烟站签定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支部书记还与每个党员签定了《党员目标责任书》。为夯实工作责任,平利县局(营销部)还进一步细化了过程考核和流程考核,围绕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健全和完善了相应的二次考核分配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以达到职能职责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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