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局加强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2006-03-02来源:浙江海宁市局作者:张礼真
  浙江海宁市局针对许可证换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一、严格许可证上墙工作。换发工作结束后,对辖区内各个经烟户的许可证上墙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其亮证经营。 

  二、督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规范经营,加强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经烟户的管理工作,对于未办理工商执照的,督促其先到工商部门预登记,再到烟草部门办理许可证换发工作。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后,与工商部门沟通,加强对该类经烟户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其人证相符,证照相符,规范经营。对于确实不符合换发条件的经烟户,及时将该类经烟户进行注销,登报公示。 

  三、实施人性化管理。对于守法经烟户中年龄偏大或交通不便的,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收取各类审报资料,发放许可证后帮助其装订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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